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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新农民,就没有新农村 |
| 200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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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新农民,就没有新农村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先后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和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重大历史任务。完成好这些重大历史任务,根本在科技,关键在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实施一系列农民教育培训工程,有力促进了农民素质的提高,带动了农村实用人才的成长。一些地方通过农村实用人才,培育了当地的主导产业;一些地方通过农村实用人才,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一些地方通过农村实用人才,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可以说,广大农村实用人才在示范农业技术、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走向市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和促进农村繁荣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各地方政府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有妙招
据统计,目前全国农村实用人才总量约为579万人(未含乡村科技人员),其中:生产能手、经营能人、能工巧匠分别占56.8%、27.7%、15.5%。从区域分布看,东、中、西部地区分别占4.0%、34.8%和25.2%;从年龄结构看,40岁以下的占42.8%;从学历层次看,中专以上学历的占3.9%;从性别比看,女性实用人才占5.7%。
为加快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发挥他们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在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服务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主要有:
多途径培养农村实用人才 一是以项目实施带动人才培养,组织实施了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百万中专生汁划”和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培训计划等;二是以产业发展带动人才培养,按照以人才支撑产业、以产业造就人才的思路,积极培育产业组织,大力实施产业项目,依托项目带动培训,借助产业培养人才;三是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培养人才,积极开展人才和智力的引进工作,带动和促进本地人才成长,同时,组织本地人才到经济发达地区甚至出国考察学习,更新观念。开阔视野,增强创业能力;四是通过专家传帮带方式培养人才,鼓励专家和技术人员通过结对帮扶、技术指导、现场示范等方式,帮助农民在生产实践中成长成才;五是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人才,把农村基层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组干部。推动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多渠道评价农村实用人才 各地根据中央提出的农村实用人才概念和认定标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实用人才现状,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制定了符合本地实际的认定标准。一些地方根据人事部、农业部印发的《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暂行规定》,组建了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评审细则》,推动了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的开展。一些地方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村实用人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多形式搭建农村实用人才发挥作用的平台一是产业平台,主要是通过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和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协会,推广“公司+基地(合作组织)+农户”、“项目+人才”、“支部+协会”等有效模式,增强农村产业组织对实用人才的凝聚力和带动力,促进农村实用人才更好地实现与资金、技术和现代生产方式的对接,更广泛深入地参与产业化经营;二是创业平台,主要是根据农村实用人才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培训,同时在土地、技术、信贷、税收、立项等方面为他们创业提供扶持,鼓励和支持他们领办、创办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类经济和社会服务实体。
多方面激励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国家有关部门将农村实用人才纳入“全国农村优秀人才”、“中华农业英才奖”、“全国优秀乡村医生”、全国科技进步奖等的评选表彰范围,组织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与其他人才一起参加休假、疗养、考察和体检等活动。许多地方将农村实用人才纳入劳动模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专家等的选拔范围,使农村人才政治上受重视、经济上得实惠、社会上有地位。各地还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村实用人才的优秀事迹,大力营造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多举措强化对农村实用人才的管理与服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多数地方出台了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性文件,出台了相关规划,成立了由组织、人事或农业部门牵头的工作机构,加大了投入力度;二是构建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网络。一些地方通过加强农村人才市场和人才服务网络建设,为农村实用人才提供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促进农村实用人才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许多地方还有针对性地建立于人才信息库,把农村实用人才纳入高级人才库建库范围,加大了联系和服务力度;许多乡镇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把服务农村实用人才纳入本级政府的日常工作,着力解决他们遇到的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
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
目前,国内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农村实用人才总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比较突出。农村实用人才总量只占全国农村劳动力的1.2%;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农民助理技师以上职称的只占农村实用人才总数的6.5%;经营管理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在农村实用人才中分别只占27.8%和15.5%;每万名农村劳动力中农村实用人才的数量,西部地区仅为东部地区的1/2。特别是随着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人员的不断增加,农村人才流失导致的结构性矛盾日趋严重,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此外,农村实用人才工作基础依然薄弱,许多方面还有待完善。一是体制不顺。农村实用人才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目前有的地方是人事部门在抓,有的地方是农业部门在抓,个别地方是科协在抓,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各自为战,往往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二是投入不足:多数地方和部门没有用于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专项经费,在农村实施的各类项目中,也很少有专门用于人才培养的经费支出,个别地方即使有少量投入,但来源渠道不稳定,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三是扶持力度不够。在土地、金融、税收、项目等方面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一些政策不配套,落实不到位,可操作性不强,导致农村实用人才成才难,创业更难;四是配套服务不完善。在人才评价、就业指导、技术服务、信息交流、社会保障等方面缺乏有效管理和配套服务,农村实用人才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没有明显改善。
要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加投入,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努力开创农业实用人才工作新局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下发为契机,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着力推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一是要逐步理顺管理体制,让农村实用人才有自己的“娘家”。中办、国办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事、农业部门具体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劳动、财政、发改委、扶贫办等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青团、妇联、科协等人民团体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当前。中央有关部门要尽快建立农村实用人才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配备专门人员,落实目标任务,研究重大问题,加强在资源整合、平台共享、政策配套等方面的协调配合。要强化县、乡、村三级组织在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责任,增强基层干部开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农业部门担负着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许多具体工作,要抓紧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保障体系,切实负起领导、协调的职责,充分发挥在农村实用人才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真正成为广大农村实用人才的坚强后盾。
二是要加大培训培养力度,让农村实用人才有成才的途径。要正确处理新型农民培训与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关系,把开展农民教育培训作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基础性工作,继续组织实施农民教育培训的相关项目,不断增加投入,逐步扩大规模尽快启动实施“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加大投入力度,以现有农村实用人才为主要对象,努力提高他们的致富技能和创业本领,增强他们的示范带动能力。大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百万中专生计划”、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培训计划和农村党员 “双培双带”工程等,逐步壮大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努力提高他们的素质。逐步健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体系,加强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建设,注重在实践中培养锻炼人才。
三是要建立体现农村实用人才特点的评价体系,让农村实用人才有合适的身份。农村实用人才扎根于农村、成长于实践,对他们的评价和认定也应有其自身特点,既不能用专业技术人才发表论文数量等指标来衡量,也不能用高技能人才统一、量化的职业技能鉴定来评定。要针对不同类型农村实用人才的特点,结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实??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认定标准。在认定过程中要注重农村实用人才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综合考评他们的知识技能、贡献大小、群众认可程度以及人才的创造性。在当前农村实用人才评价体系没有建立之前,可以通过健全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制度和推进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作为有益的补充。
四是要加大政策扶持服务力度,让农村实用人才有干事创业的激情。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为农村实用人才建立开业和立项的“绿色通道”。支持农村实用人才自主申报和参与实施农业农村经济建设有关项目。对农村实用人才开展技术研发、技术培训和从事技术中介服务的,比照国家公益性机构政策给予优惠。建立健全面向农村实用人才的信息服务体系,为农村实用人才提供农业科技、市场营销、人才流动等信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农村实用人才流转,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发展规模经营。改善金融服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为农村实用人才开发特色金融产品,对农村实用人才及其牵头建立的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等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在保费等方面给予优惠。
五是要统筹城乡人才队伍建设,让农村实用人才有平等的待遇。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重点关注农村弱势人才群体,积极推动农村实用人才享有与其他类型人才同等的待遇。有条件的地方要对取得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的实用人才发放岗位津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档案工资,办理养老保险。逐步探索建立适合农村实用人才特点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制度,为他们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积极创造条件,为农村实用人才提供各种培训、进修、外出参观考察的机会。把农村实用人才纳入劳动模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推荐范围,不断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
六是要营造良好的成才创业环境,让农村实用人才有扎根的决心,继续做好中华农业英才奖、全国优秀农村人才奖等表彰项目,扩大表彰范围,加大表彰力度。建立全国农村实用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出台相应的表彰奖励办法,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定期进行表彰奖励,对贡献突出的给予重奖。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热爱农业、扎根农村,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典型事迹,努力扩大他们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增强其荣誉感,通过营造良好环境,让各类实用人才在农村留得住、用得上、能致富,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提供有力支撑。
【文章来源】:北京农业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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